2015网贷行业盘点之十大政策

日期: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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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两提互金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上两提互金,并赞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要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此外,总理还屡次肯定互联网金融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中的作用。

P2PCN:

《政府工作报告》是每年年初的重要政策,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肯定互联网金融是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在2014年业绩的重要表彰和莫大鼓励。

7月4日,国务院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

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将“互联网+”普惠金融列为十一大重点行动之一。作为普惠金融的典型代表,“网络借贷”在指导意见中被提及两次。

《指导意见》明确表示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网络借贷。

P2PCN:

《指导意见》提出了11个互联网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这些领域事关经济发展全局,或贴近人民群众关切,或创新变革潜力巨大,充分证明了普惠金融是互联网金 融的核心。

身为近年来普惠金融理念最具代表性的模式,网络借贷从借款人、理财人两端都将覆盖传统金融无法覆盖的广泛人群。

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发“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P2P网贷受银监会监管,将P2P网贷归类为个体网络借贷,要求P2P网贷坚持平台功能、信息中介,不得提供增信服务,鼓励平台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

P2PCN:

十部委含央行、公安部、工信部、财政部、银监会等十大重要部门。十部委联合发文的情况并不多见,除互金“指导意见”外,今年十部委仅在股灾中共同发声力挺,互联网金融牵涉部门之广、高层重视程度之高可见一斑。

8月6月,最高法规定民间借贷案适用法律

最高法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承认了民间借贷的合法性,且提及网贷平台一旦提供担保,则法院将给予出借人要求网贷平台承担责任的支持,并对民间借贷的利率限制进行了明确说明。

P2PCN:

由于网络借贷行业的飞速发展,旧民间借贷法规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时代。新司法解释表明了P2P本质依然是民间借贷,确保了民间借贷有法可依。

此外,新司法解释也为网贷监管细则的出台扫清了障碍。

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

新《广告法》要求,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在宣传中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警示,不得对未来收益进行保证,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不得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P2PCN:

新《广告法》施行后,“保本”“保收益”等词语依旧充斥在网贷行业的宣传语中,只有平台自律、投资者监督、监管到位、举报途径有效,新《广告法》才能真正发挥效用。

9月7日,国务院鼓励发展融资租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肯定了融资租赁业在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P2PCN:

融资租赁是融资租赁公司购买设备租给承租人(大部分是小微企业)使用后,承租人分期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的模式。

由于企业借款用途是购买设备生产经营, 融资租赁行业对刺激实体经济作用甚大。目前融资租赁行业越来越多与P2P平台合作,将收益权转让给理财人后又迅速获得资金投入到市场,提高了金融效率。 《指导意见》的出炉鼓励更多资本投身融资租赁行业,表明了高层复苏实体经济的决心。

9月26日,国务院鼓励互联网企业设立网贷平台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网络借贷平台,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新渠道。

P2PCN:

过去的网贷平台从业人员很多都是民间借贷或相关金融机构人士,互联网背景的平台相对较少。

国务院这份指导意见的出炉,将鼓励有较高信誉优势、流量优势的互联网公司加入,给行业带来有益竞争。

11月3日,十三五规划指出规范发展互金

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P2PCN:

每个五年规划都是我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政策,这是国家第一次在“五年规划”中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已经上升到了国家发展规划层面。

11月23日,国务院鼓励发展消费金融

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支持发展消费信贷,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成立消费金融公司。

P2PCN:

过去中国经济主要依赖出口,如今出口疲软,国家渐趋鼓励消费。《指导意见》中对消费金融的鼓励与支持相信能大大刺激消费。目前行业众多平台也开始将业务增长点转向消费金融。

12月28日,网贷监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12月28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出台,该办法分总则、备案管理、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信息披露、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八章,为至今最细致的网络借贷行业指引文件。

该办法中部分禁止内容与行业绝大部分平台运营实际情况存在较大争议,相信正式文件发布前银监会与平台间仍会频繁交流,对正式文件做出一定修改。此外,办法中提到将给予平台18个月整改期,这也给平台留够了足够整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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