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融资租赁行业相对于银行信贷来说,属于助力企业融资的一种补充形式。与贷款人相比,出租人在融资租赁项目中需要面临更多的风险,不仅需要承担因为融资而产生的债权方面的风险,同时还需要承担与租赁物相关的风险。这就需要出租人不仅在事前进行债权风险的控制,同时还需要在出现了债权风险之后进行顺序性的救济。
一、融资租赁出租人面临的风险分析
1、融资租赁项目收益不确定性较大
作为非银行融资经济行为,租赁期较长的融资租赁对于出租人来说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出租人的投资风险主要是因为融资租赁项目收益不确定性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融资租赁中承租企业(人)的征信情况、行业发展、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能力等因素都会增加融资租赁项目的不确定性,给出租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第二,融资租赁出租人从指定供货商全额购买出租物,对出租人来说资金占用量大,而承租人是否会按期支付租赁费用对出租人来说并不是百分百可控,如果承租人企业经营问题通过融资租赁后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且一旦承租人出现财务困难,导致承租人无法支付租赁费甚至提前解除协议,影响出租人的未来收益。第三,融资租赁项目中租赁物虽然是出租人购买,但是是承租人对租赁物的质量、品牌、型号等问题进行检查确认,如果出租人购买的租赁物不符合承租人需求,承租人有权拒绝履行融资租赁协议,这就要求在签订融资租赁协议时内容要足够详细,明确租赁物,降低因租赁物不一致而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风险。第四,因为融资租赁项目时间较长,租赁物未来市场价格不确定性较大,再加上科技更新迭代速度快,租赁物贬值甚至被市场淘汰的可能性较大,在协议期满后对出租人来说租赁物处置收益风险较大。
2、租赁物后续管理风险较大
融资租赁物出租人所拥有的所有权相对于承租人拥有的实际使用权来说,出租人处于被动地位,所有权相对较虚,对出租物可控性差,一旦承租人将租赁物进行非法交易转移租赁物使用权时,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就会受到侵害,且出租人无法在第一时间知晓自己对出租物所有权受到侵害,这种延误性对后期出租人追索出租物所有权有一定困难,此时出租人不仅面临对出租物所有权遭受损失,还会面临无法正常收回定期租金的经济损失。所以出租人在完成出租物交付行为后并不是按期等待收款,而是要加强对出租物后续管理,定期派专人对出租物进行实地检查,降低出租人管理风险。
3、租赁物后期处置风险较大
通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协议到期后承租人对租赁物有三种处理方式:留购、续租、退租。其中留购和续租对出租人来说租赁物处置风险小,但是如果承租人退租,就需要出租人对租赁物进行全权后续处置,此时出租人如果没有提前规划好租赁物后续处理方案,将会面临较大的租赁物处置风险。因为租赁物是在签订融资租赁协议之前根据承租人需求专业购买的,出租人可能没有对出租物进行实地考察,对出租物未来市场价值不能准确预估,容易造成融资租赁协议期满后出租人难以制定出收益型较高的出租物处置方案。
二、融资租赁出租人风险控制措施
1、做好融资租赁项目预期评估
在融资租赁项目中出租人要根据承租人要求先行在指定供应商处购买货物,然后按照融资租赁协议租给承租人,协议期间租赁物的使用权归承租人,出租人只是拥有所有权,对出租物在承租期满后的可使用价值及处置收益要提前做好收益评估。因为融资租赁时间较长要充分考虑承租人的可持续经营能力,以保障承租人可以按期支付租赁费。除此以外还要充分了解承租人的征信状况、当前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行业未来发展前景,确保出租企业(人)该项融资项目的收益可控。另外出租人在进行一项融资租赁前也可以通过完善合同、审核协议,保证所要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下,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同时因为融资租赁涉及的货物资金价值高,也要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做好维修保养,提高出租物回收价值。
2、制定科学有效的租赁物处置方案
融资租赁项目期满后对租赁物有三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是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承租人愿意以一定价格买下租赁物的剩余使用权;第二种是承租人根据需求续租租赁物;第三种是协议期满后承租人将租赁物还给出租人,这时出租人就需要对租赁物回收后,根据货物现有状况,制定科学合理处置方案,提高货物的经济收益,如果出租物尚可使用年限长,可继续出租;如果出租物现状不好剩余使用年限短,可选择自用或者报废。虽然目前我国对融资租赁期满后的租赁物处置的政策还不健全,但是融资租赁企业可根据需要通过相关合作方式进行置换,提高租赁物处置效率和经济收益。
3、完善融资租赁经营风险控制系统
融资租赁的经营风险控制系统包括:融资租赁项目事前风险评估、事中对租赁物进行后续管理、提前进行租赁物市场价值评估、制定租赁物处置方案等多方面。为包证后续租金的收回,防患于未然,可以根据行业能够遇到的经营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对某些行业能够预料并能够预防的经营风险,列入企业管理体系和程序中,遵照公司业务操作流程运行。
4、加强出租物后续管理
租赁物后续管理主要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完成租赁物移交后,出租人需要定期对租赁物的状态进行实地检查,避免承租人过度使用、管理不善、不定期保修等问题造成租赁物提前报废、丢失等问题出现,尤其是要注意检查承租人是否将租赁物使用权非法转移给他人,影响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控制。出租人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租赁物进行登记、检查,做好租赁物实际状态登记,在延长租赁物使用时间的同时,还可以协助做好租赁物后期处置方案,降低出租人投资风险。
总结
融资租赁业务中承租人享有使用权,出租人只是拥有被动的所有权,加之租赁物的购买占据出租人大量的资金,给出租人带来融资租赁项目收益不确定较大、租赁货物后续管理风险较大、租赁货物后期处置风险较大等。基于这种情况为降低出租人融资租赁面临的风险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可以通过做好融资租赁项目预期收益评估、制定科学有效的租赁物处置方案、完善融资租赁经营风险控制系统,维护出租人权益、加强出租物后续管理等措施,提高出租人融资租赁项目收益,促进融资租赁项目良好发展。
联系方式
关注我们
蜀道租赁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蜀道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314789号
网站支持IPV6访问 技术支持: 中交信通
联系方式
版权所有© 蜀道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314789号 网站支持IPV6访问
技术支持: 中交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