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伏附属订融资租赁协议 涉3.8亿元
日期:201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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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光伏(00686.HK)公布,公司非全资附属国电托克托县光伏发电(承租人)与中国康富国际(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据此,出租人将以总代价3亿元人民币(于3.78亿港元)购买租赁资产;及出租人将以总租赁代价3.95亿元人民币(约4.98亿港元)向承租人回租租赁资产,租期为10年,将按40个季度分期以现金支付,年利率6.215%,予以调整。
租赁资产包括现被用于运营承租人拥有之一座位于内蒙古托克托县、装机容量40兆瓦的太阳能发电站之若干设备及资产。
此外,于同日,承租人同意就已提供或将提供的有关融资租赁安排的顾问服务,向出租人支付顾问费合共4,8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