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拜读文章《租赁公司加快数字化转型 普惠小微业务成重要发力点》,受益匪浅,同时文中提及“普惠小微业务成为租赁公司业务转型的着力点”,结合以往对普惠小微业务的浅薄了解,班门弄斧,抛砖引玉。
近些年,伴随着政信类业务的受限,不少租赁公司尤其是金租公司开始发力普惠小微业务(本文不具体在中小业务、小微业务、普惠业务这几个概念转圈,借用普惠小微业务这个笼统的概念来分析),原来普惠小微业务只有个别商租全国范围展业,也有个别金租公司充当资金方以“转租赁”形式借道商租公司投放,近一段,普惠小微领域出现了新现象,不少金租公司纷纷组织团队下场,对于普惠小微客户来讲,这当然是好事,但目前有些隐忧。
一、“潮汐效应”的相关解释
“潮汐效应”本身为自然科学概念,意指在月球和地球之间引力作用下, 海水周期性涨落的现象。后来此概念又被引申到经济学科领域,比如美元“潮汐效应”。
美元“潮汐效应”是指美元在一个周期内完成一次流出美国,再回流美国本土的货币潮汐运动。“涨潮”是指由于美联储实行宽松货币政策,大量美元从美国流出,从世界其他地区购买商品,使其国际支出大于收入,形成经常账户赤字向他国供给美元。在这一阶段,美国对外经济局表现为经常项目逆差,美元就通过借贷流向了世界各地,用于投资或消费,其他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出现繁荣甚至过热情况。“退潮”是指美联储实施紧缩货币政策,美元就从其他国家回流到美国。这一阶段,美国的对外经济格局表现为资本和金融账户盈余,在美元回流的过程中,必定伴随着挤兑抛售,资产泡沫破裂,甚至大量新兴市场国家企业破产。
目前租赁公司的普惠小微业务的资金流动某种意义上也呈现类似现象,另类的“潮汐效应”。笔者在此借用美元的“潮汐效应”来形容此类现象,勉强叫租赁公司普惠小微业务中的“潮汐效应”吧。
二、目前租赁公司的体制以及环境容易导致另类“潮汐效应”
部分人常常戏言“风控靠天吃饭,踩雷要看运气”,实质上微观层面风控是比较专业比较难干的工作,不过对于租赁公司在较为宏观层面的风控无外乎“薅羊毛”、“垒大户”等模式,“垒大户”模式以大型商租包括金租为主,客户准入常常侧重评级指标以及关键财务指标,其实是跟随银行以及资本市场来“垒大户”。“薅羊毛”模式以个别沿海地区租赁公司为主,走的路线相较“垒大户”模式是小额化、高收益化,以高收益来覆盖产生的小额不良,尽管目前此模式又具体划分为专家法风控路径和模型法风控路径等类型,但其本质上无非是薅羊圈里圈养羊的毛和薅草地上散养羊的毛区别而已。
目前不少租赁公司的体制从事普惠小微业务存在以下隐忧:
首先,不少租赁公司以往基本是以“垒大户”的风险逻辑对政信类客户进行业务投放,目前大量资金突然转向以“薅羊毛”的风险逻辑对普惠小微客户进行业务投放,这两类业务类型在业务战略、产品方案、团队管理、投后管理、风险处置等方面截然不同,对金租公司从公司高层到中层以及基层还有公司前台、中台以及后台都产生了系统挑战。
其次,部分租赁公司采取大规模同业挖人,投入大量人力成本,快速扩大资产规模,前期业务利润较为客观,进而在普惠小微行业形成较短时期较快速度的资金涌入,但随着同质化产品的价格战,据说目前相关业务IRR已从原来的13-15%,骤降到10%左右甚至更低,目前的情形已经对高收益覆盖高不良的“薅羊毛”业务模式产生了重大影响。
再次,如果普惠小微业务不良率上升,业务利润下降,以往以“垒大户”政信类业务思维主导的租赁公司管理理念惯性很可能会导致个别租赁公司采取剧烈的措施对业务产品、业务规模、业务团队做出大幅度调整,会导致部分资金较短时期较快速度涌出普惠小微行业,目前行业内似有个别公司有此迹象。过去十年中,在个别区域个别银行的普惠小微业务中,也曾出现过类似个别情形,导致部分普惠小微客户短期内遭遇巨大的资金调整压力,个别甚至陷入困境。
最后,当前租赁公司所处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环境也一定程度会强化普惠小微业务中的“潮汐效应”。
三、如何减弱租赁公司“潮汐效应”对普惠小微的冲击?
1、保持普惠小微业务政策层面基本稳定
其一保持相关政策调整基本稳定。2021年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原则上地方金融组织不得跨省展业,“垒大户”业务模式下的政信类客户、大中型产业客户大多金融资源、融资能力都远超普惠小微业务,这些客户的融资结构调整相对较为容易,但“薅羊毛”业务模式下的普惠小微业务金融资源、融资能力了了,能不能顺利的调整融资结构,这就要打个问号了,假如沿海以及一线城市的租赁公司不能在该地区继续“薅羊毛”了,而该地区的国有租赁公司几乎都是在区域内躺着“垒大户”,能不能继续承接该地区被抽走资金的普惠小微客户,不得而知。如果要调整跨省展业政策,很有必要针对细分存量客户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期限,也很有必要具体掌握特定区域细分客户的资金规模,有针对性引导属地租赁公司继续承接普惠小微业务。
其二保持相关法规调整基本稳定。融资租赁行业经过多年发展,一线基层租赁公司以及一线基层法院已经摸索实践出一系列不成文的较为稳定的司法案例、实务操作,比如转租赁是否为变相拆借问题,无形资产是否为适格租赁物问题,融资租赁物的所有权问题等等,希望法学理论以及监管政策层面保持基本稳定,目前实务中已经出现的个别迹象是,个别法学理论上的思想变化,与以往基层审判、基层法务实务不尽一致,导致部分一线法律从业人员出现疑惑和迷茫,这样一方面会对普惠小微业务投放造成影响,还会降低融资租赁公司服务普惠小微客户的效率。
2、保持普惠小微业务租赁公司基本稳定
其一保持普惠小微业务规模基本稳定。大的方面来说,保持商租公司以及金租公司在普惠小微业务投放规模在短期内不出现剧烈萎缩;小的方面来说,保持具体从事普惠小微业务的单个租赁公司业务规模基本稳定,避免普惠小微业务在不同租赁公司的非正常承接转移;减轻上述波动对普惠小微客户的融资冲击。
其二保持普惠小微业务团队基本稳定。不管是专家法风控路径还是模型法风控路径的“薅羊毛”业务模式,虽然现在不少租赁公司大谈数字化转型,数字化转型确实会对管理效率产生一定提升,但“薅羊毛”业务模式最终还是需要大量业务人力投入,没有一定数量的业务人力,难以管理大量的普惠小微客户资产,故此即使普惠小微业务在公司内部板块层面亏损,业务团队也需要保持适当稳定。
其三保持普惠小微业务结构基本稳定。在租赁行业普惠小微业务投放规模稳定以及单个租赁公司普惠小微业务投放规模稳定的前提下,普惠小微业务结构也需要保持稳定,避免出现单个租赁公司乃至租赁行业普惠小微业务出现细分行业剧烈轮动,从这一段时间投放商用车、印刷机等细分行业,到另一段时间迅速压缩规模转移到网约车、叉车等细分行业。投放行业的剧烈轮动,普惠小微行业也是难以承受的。
其四保持普惠小微业务产品基本稳定。在上面几个方面基本稳定的假设下,继续保持普惠小微业务产品的基本稳定,坚决杜绝出现前些年为降低业务风险,采取相互担保、多户联保等形式的风险捆绑,继续走业务投放风险离散化的路线。
最后,当前租赁公司积极服务普惠小微客户,取得了很大成绩,也许笔者担忧的“潮汐效应”并不会出现,纯属杞人忧天,但现实是很多普惠小微企业在这一轮租赁公司大规模转型中已经借助其提供的梯子登堂上屋了,切莫着急“上屋抽梯”。这一轮租赁公司普惠小微业务资金涌入较快涨潮过猛,希望在涌出退潮的时候节奏慢点,毕竟租赁公司的一粒尘埃,落到普惠小微客户的头上就是一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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