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进一步拓宽人民币跨境投融资渠道

日期:20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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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国际化的脚步正在加快。


截至2015年5月末,中国人民银行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总规模约3.1万亿元人民币。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4月末,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在境内外持有债券、股票和存款等人民币资产余额约6667亿元。上述数据来自6月11日央行发布的《人民币国际化报告2015》(下称《报告》)。


人民币跨境收支比重升至23.6%


2014年,人民币国际使用继续较快发展,人民币跨境收支占本外币跨境收支的比重上升至23.6%。


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实质性动用明显增加。《报告》显示,2014年,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发起本币互换交易金额共计1.1万亿元人民币,动用人民币金额共计380亿元。


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直接投资中的使用规模稳步上升。2014年,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金额6.55万亿元,同比增长41.6%。对外直接投资(ODI)人民币结算金额1865.6亿元,同比增长117.9%;外商来华直接投资(FDI)人民币结算金额8620.2亿元,同比增长92.4%。人民币开始成为中国政府部门涉外经济统计、核算、管理中的计价货币。


《报告》表示,人民币国际使用逐步扩大。截至2014年末,中国境内银行的非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为22830亿元,主要离岸市场人民币存款余额约19867亿元,人民币国际债券未偿余额5351.1亿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4月末,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持有人民币资产余额约6667亿元。


与此同时,人民币国际合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5年5月末,人民银行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总规模约3.1万亿元人民币,本币互换协议的实质性动用明显增加;在15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人民币清算安排,覆盖东南亚、西欧、中东、北美、南美和大洋洲等地,支持人民币成为区域计价结算货币。


央行在《报告》中称,加快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建设,按计划于2015年年底完成一期建设。推动政府部门全面实现涉外经济统计、核算、管理中采用人民币作为主要计价货币,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继续完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建设。


《报告》称,要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积极支持境外央行类机构将人民币资产纳入其外汇储备。研究取消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额度限制,允许境外央行类机构自主选择人民银行或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代理其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改革稳步推进


2014年,我国推出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沪港通),便利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进一步简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继续稳步推进。


“中国将进一步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报告》称:一是打通个人跨境投资的渠道,考虑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境外投资试点。二是完善“沪港通”和推出“深港通”,允许非居民在境内发行除衍生品外的金融产品。三是修订外汇管理条例,取消大部分事前审批,建立有效的事后监测和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四是提高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我国资本市场便利性。五是继续便利人民币国际化,消除不必要的政策壁垒和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六是做好风险防范。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继续推进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加大市场决定汇率的力度,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报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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